茶叶末渣斗 鉴定依据: 1、器型与底款时代不符; 2、釉质过于细腻呆滞,无明代之点状结构; 3、胎足粗糙无磨损及老化现象; 4、款识青花发色与明晚期灰蓝色有异; 5、款识书法绵软毫无功力。 鉴定依据: 近现代仿制品。另一件元代风格梅瓶亦为赝品。 再次建议:照片清晰度不够,影响鉴定准确性,望提高清晰度。
¥1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