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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白釉柄款“十一匠”花浇解析

作者/来源:张小平发表日期:2017-07-112208

笔者早期收藏一件北宋时期的景德镇窑青白釉花浇(简称花浇)瓷器,柄款有“十一匠”三个字,由此使我对古代瓷器的“匠籍制”体系同大家探讨。


花浇高:9.8cm;腹径:9cm;底径:6.8cm,手柄阳款“十一匠”,花口,鼓腹,圈足,直弧柄,施釉至腹部,底部露胎,胎釉结合疏松,釉面土沁自然。属江西景德镇窑口瓷器。“十一匠”应为古代工匠的编号,是“匠籍制”和“勒名制”的产物。

最早记载“匠籍制”是隋朝《隋书?何稠传》:“时中国久绝琉璃之作,匠人无取清意,稠以绿瓷为之。”“番匠”“团火”是唐代匠籍体制的称呼。唐代官办手工业是轮班作业,时间是二十天。《新唐书?百官志》:“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在工匠多的时候,番匠可以输钱代役。《唐六典》记载,少府有工匠一万九千八百五十人,将作监有工匠一万五千人。


“当行”是宋代对工匠的称呼,古代工匠受统治者的专制,制定一套严格的质量标准,这个标准叫“勒名制”。匠人对每一件器物都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和匠号,一旦发现物品有质量问题,将追究其责任。这个责任制早在《吕氏春秋》就有记载:“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以情。”


元代是少数民族统治中原大地的霸主,疆域辽阔,国外工匠、少数民族工匠和汉匠归纳一起制定官方垄断“匠籍制”,特在江西景德镇设“浮梁瓷局”。那么,景德镇的匠籍制度就被定在元代,从笔者这件“花浇”瓷器来证明,景德镇窑瓷器的“匠籍制”在北宋时期已经形成。为进一步研究景德镇窑“匠籍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