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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窑白瓷中“官”、“新官”款识新证

作者/来源:孙理通发表日期:2016-08-231568

定窑是人们自古推崇的“五大名窑”之一,据考古报告及文献记载,定窑学习邢窑烧制白瓷的时期上限最晚可以追朔到中唐时期(笔者这里就有一件定窑“大中十年”纪年款的塔式罐,图1);晚唐五代时期的薄胎素面白瓷使定窑在当时达到了一次小高峰;北宋中晚期烧制更加成熟,其刻划工艺达到定窑的鼎盛期;金代持续烧制,其模印工艺成为当时的最高水平;至于到了元代,由于考古发掘报告资料及标本有限,目前认为定窑到了元代以后产量有所下降,象征着定窑在元以后就开始衰落。

关于“官”、“新官”款铭记内涵的讨论,是历来古陶瓷研究 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且每一篇论证都在其所出的时代及可占有资料的前提下解决了一些问题并均有一定的可取处。但随着考古材料的不断丰富,又为我们对该问题作进一步探讨提供了新的可能。本文谨从考释“官”、“新官”款铭记的不同之处出发,在前人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并综合各样文物上可见的同类铭记,对“官”、“新官”款铭记的含义略作如下的探讨。

 

一:“官”、“新官”款器物的时代及时代背景

 

关于“官”和“新官”款瓷器的烧制时代,乔纪军先生曾说:“综合各地的‘官’、‘新官’款器物的出土资料来看,以晚唐、五代时期的墓葬出土的居多,北宋相对少见。”1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定窑白瓷中“官”和“新官”款器物烧制年代的上限似乎争议不大,其最早见于晚唐、五代时期延续,北宋初期以后就不再出现。

李辉炳先生曾认为:“用覆烧法烧成的、口沿无釉、并带有刻划花或印花装饰 (‘官’款)的器物,属于北宋后期。”2但是,我们据现有的“官”、“新官”款器物标本来看这两种官款器物并无出现过印花装饰工艺,只发现了刻划花工艺,内刻划双凤(图2)、双蝶(图3)、莲子(图4)和外刻划仰莲纹(图5)四种纹饰。试想, 如果北宋中后期定窑仍然烧制“官”“新官”款器物,应有一定数量时代特征很明显的北宋定窑“官”、“新官”款器出土。但事实上,各地出土的“官”、“新官”款器物,绝大多数带有明显的五代时期特征和少量带有晚唐和北宋时期的特征,例如:造型受当时金银器的影响,器物外壁刻饰莲瓣纹,釉色白中闪青,仍为还原焰烧制而成;圈足外撇,足端露胎;口沿不施釉,应为北宋早期的器物(图5)。

据现有的考古发掘的瓷器标本统计越窑、耀州窑、邢窑、井陉窑、定窑、文头岭窑、婺州窑、寿州窑、湖田窑、宣州窑等这十个窑口也在晚唐、五代及北宋早期生产“官”字款器物,表明当时至少有十几个窑口生产“官”、“新官”字款器物,这些都是当时烧制瓷器质量较好的窑口,都烧过此类铭文器物。那么“官”字款的时代背景在很多的实物标本中就已经得到了论证。

从出土资料看,最早的“新官”款材料出自晚唐天复元年(901年)的水邱氏墓,3而有确切纪年的最早的“官”款瓷器也只不过出于早此一年的光化三年(900年)的钱宽墓,水邱氏墓中更有三件“官”字款瓷器与十一件“新官”款瓷器同出,5据上述,定窑白瓷“官”、“新官”款器物烧造的年份应是始自晚唐,流行于五代,下限不晚于北宋初年。那么,唐代是公元618~907年、五代是公元907~960年、北宋是公元960年~1127年,“官”“新官”款出现时代大致相同,先后相距不远。所以我们推断这两种官字款的定窑白瓷器物在定窑瓷器历史上出现的年代及有可能是公元900~970年上下,大致60~70年时间。

 

二:“官”、“新官”款器物的含义

 

说到“官”、“新官”款的器物的字款含义,现在学者说法不同,有官窑、官用瓷、贡瓷等几种说法。

我们认为,官窑分为御用官窑和一般官窑两种,御用官窑是官窑中的一种特殊形式, 是专供皇家使用所建立的瓷器烧造场所。唐宋时期的一般官窑也可称之为官用瓷,主要作用烧造官府及部分贡瓷,拣选剩余部分可以进入市场进行贸易流通,用以补充财政。

1、御用官窑是皇家出资兴建,并进行严格管理,御用官窑瓷因皇室用瓷烧造,不惜工本,质量要求较高,从整体上保障产品的品质。且很少流入民间,只有皇帝赏赐部下,偶尔才会流入民间及随葬。也有部分情况是为了补充财政将拣选剩余产品进入市场流通,但数量较小。

2、官造与管作:一般官窑分为地方官办窑厂和民办官选两种形式,地方官府举办窑厂是由地方官府出资并进行管理,主要目的是生产精细官府用瓷及部分朝贡用瓷,我们且称之为官造,如定州公用、定州公厨、定州酒局、易定、新官等款识瓷器,此类产品很少进入市场流通。民办管买窑厂按照官制式样要求进行定制烧造我们且称之为官作制度,其官方定制产品可能是由官府出资购买,但更多可能是以实物税的形式作为税收向官府上缴实物税。但作为民办窑厂,其主要产品是作为商品交易出售。这些民烧官选的窑厂相对其它窑厂在工艺、规模和质量上都相对较好,在烧制官用瓷器同时,也学习官样瓷器的式样和纹饰,在其民用产品中体现。(凤纹、双蝶)。

这类我们称之为官用瓷。官用瓷器通常都是出于宫廷或官员、官府的需要,选定在当时比较成熟或有名的窑口中烧制需要的品种。在质量上有较严格的要求,甚至原材料、工艺也有很高要求,如五代耀州窑的黑胎支烧器、龙泉黑胎器等皆反映这一特点。

3、贡瓷是地方进献送礼。通常是以优良窑口定烧或特制瓷器中选出精品作为进贡的礼品。一般情况要比普通品种质量好,不仅技术要求高,材质比普通品种质量较好,如唐五代越窑、邢窑、磁州窑,都有贡瓷的情况出现。

据《中国定窑》一书中提到的:“官作制度似乎是由许多窑户承造官用的精致产品,同时期还从事商品生产的体制,与考古发现的汝窑的贡御体制似有一定的差别。”以此来看定窑的“官”、“新官”款器物的就是属官窑系类的,但具体是官窑还是官用瓷还要继续考证。

笔者统计定窑“官”“新官”款识器物及瓷片来看,从带有纹饰的“官”款识器物标本中发现此类器物几乎是先刻划纹饰,上釉,最后刻上“官”字款识。以此说明,入窑前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刻上“官”、“新官”款,称之为“湿刻”。所以我们有理由推断“官”、“新官”款识器物在当时有可能比不带“官”、“新官”款识器物质量好,在入窑烧制之前由专人进行筛选,拉坯、修胎、器形规整、纹饰刻划,合格后刻上“官”、“新官”款。但是,很多墓葬出土了刻“官”字款的器物,大都变形,说明在入窑烧制过程中烧坏、烧变形的瓷器有可能进行贸易,这又与当时朝廷的节俭政策有关,烧坏的瓷器不会销毁,可以交易,作为官府的经济来源之一。

王光尧先生通过越窑瓷器上所见的“官样”铭文写的《关于越窑瓷器所见“官样”铭的思考——兼释“官”、“新官”款的器物的含义》一文中提出“官”款器物是当时官府制定的对瓷器窑口征收实物税6,此说法考释甚明亦甚确,此不赘述。但我们这里要强调的是“官”和“新官”款不能一概而论。

“新官”款器物胎体细腻,釉色肥厚几乎比“官”款器物的质量好,器形目前发现有盘、洗、盏托立件(“新官”款盘口四系穿戴瓶,图6)等器物,结合笔者之前提出的“新官”款器物是经过严格筛选合格后才入窑烧制的特点,以及据目前的考古报告资料来看,“官”款瓷器才会广泛地出土于各阶层人的墓葬、塔基地宫中乃至域外。而“新官”款器物在平民墓葬中几乎没有,定州净志寺塔基出土的几件带“新官”款器物,经过多次研究,发现“新官”款定瓷多来源于贵族、官僚的墓葬,或舍利塔塔基。所以我们有理由推断“官”字款器物是当时朝廷征收的实物税,可以供给官府使用,也可贸易并出口国外,而“新官”款不是民用,也不是贡用,可能是官办窑厂专为官府的达官贵人或舍利塔塔基烧制的。

 

三、“官”、“新官”款的区别

 

考诸实物材料,“新官”铭仅见于定窑瓷器上,“新官”款识独出现在定窑,而不见于同样有“官”字款瓷器的耀州窑、越窑等窑口。“官”和“新官”字款白瓷几乎为同一时代的产品,却有“官”与“新官”款之分。我们将通过“官”、“新官”款的字形为切入点来论证。

笔者把现有的“官”字款标本进行系统的数据采集,按照字形大体写法去分类,发现“官”字款器物的字形不外乎十多种样式,除几种特殊字形,有十种“官”款识字形(图7)出现较多,且有规律可循。例如:图7-1、图7-2、图73的“官”看似相同,我们暂且称之为“耳朵形官”,从工匠刻字的笔画看图7-1和图7-2的“耳朵”是两笔,图7-3的“耳朵”是三笔,据数据分析,目前我们发现凡是“耳朵形官”字款,“耳朵”两笔写成的“官”字,宝盖头上的点都向下朝左;“耳朵”三笔写成的“官”字,宝盖头上的点都向下朝右。图7-8的“官”字标本上官的宝盖头的盖左边的一撇朝上,这种标本有四片,特征都是青白釉、矮圈足、底足有粘沙、胎壁较薄同属五代时期特征。那么我们就有理由可以推断出每种字形有可能是为了区别不同窑口的官样,实为方便统计最终的实物税收,这就与王光尧先生的官样说法相吻合。以此,更能说明“官”款器物是当时官府制定的征收实物税,以便供给官家使用。

笔者目前在“新官”款器物标本的字形研究上,发现“新官”款识字形大体只有三种,为数较多的是字形刻划较为工整的(图8);一种“新官”字款字体字迹潦草很少出现(图9),仅发现两片,还有一种是釉下刻“新官”款(图10),仅发现这一片。这种特殊的我们先忽略不计,很有可能是工匠的疏忽,所以我们认为“新官”款主要还是一种字形。这就比较符合宫廷制度的特点,其生产必需按官颁的样式生产,此说法自西周到明清几乎不变。《周礼·冬官考工记》周代“陶人为甗,实二鬴,厚半寸,......,方四寸”。不仅甗、盆、甑、鬲、庾、簋、豆诸器的容积、厚薄、唇宽、高矮诸项皆有严格的规制,同时还要求它们的生产必需达到“器中膊,豆中县”即紧合器范、端壮周直的入市规则。此后这种官颁器样的生产方式,在宋代既见诸文献记载。以此我们更加有理由推断带有“新官”款识瓷器是官办官烧。

 

四、与定州相关的两大设想

 

定窑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辖区内,曲阳县宋属定州,故称定窑。但是,其实曲阳县距离定州市区要比保定市区较近,所以定州一直是学者们备受争议的一个地方。有学者猜想定州也有窑厂,但据目前的考古挖掘报告显示定州市没有发现窑址。

设想1、判断一个地方在古代有没有窑厂,需要文献记载和实物标本来考证。

笔者在定州市的城建工地上发现出土的匣钵,有粘有“官”字款底部的匣钵碎片(图11,以及“官”、“新官”、“易定”(图12、 “定州公用”(图13、“定州公厨”(图14、“定州酒局”(图15等属于官用瓷的字款器物的完整器和瓷片数千片。这种实物的出现使我们大胆的设想定州市有窑厂,并且极有可能是当时在定州市设立的专门为宫廷及官府烧造瓷器的官窑厂。

设想2、果如说定州市没有窑厂,那么在定州市出土的烧窑用的匣钵,我们猜测有可能是匣钵运输的缘故。

因为据上述来看定州出土的瓷器及瓷片应属官用瓷,既是官府用瓷,品质就必然都比较好,好的定窑瓷器的特点就是胎体轻薄,既然胎体轻薄,那在运输过程中就容易出现破损的情况,所以据笔者推断可能是为了减少破损,减少包装的耗材、耗工,就将装在匣钵里烧制好的瓷器出窑后,带着匣钵一起运送到定州后,将匣钵敲击下,然拿出瓷器,以便上交官府。其实这样带着匣钵来运输,还比较节省空间,就像瓷器装烧在窑炉里的时候都是摞起来的也是为了节省空间是一样的道理,又不用耗费什么材料来包装这些很怕磕碰的瓷器,还能很好的利用匣钵摞起来的牢固性,这样一来这种匣钵运输的说法就更具可靠性和说服力。此匣钵运输这种观点也不是笔者凭空想象的,在清代就有这种运输方式的记载。

依据现有的各种资料来看,笔者姑且提出以上见解, 以供专家、学者参考,如有遗误,望各位同仁不吝指正。

1乔纪军:《对“官”、“新官”及“易定”款瓷器的再认识》,载《文物春秋》2010年3月刊。

2李辉柄:《关于“官”“、新官”款白瓷产地问题的探讨》,《文物》1984 年 12 期。

3明堂山考古队:《临安县唐水邱氏墓发掘简报》,《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社,1981年。

4浙江省博物馆等:《浙江临安晚唐钱宽墓出土天文图及“官”字款白瓷》,《文物》1979年12期。

5明堂山考古队:《临安县唐水邱氏墓发掘简报》,《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社,1981年。该墓共出土17件白瓷器,其具体情况为:海棠杯1件,底刻“官”字款;云龙形把杯1件,底刻“新官”款;菱形花口盘8件,底均刻“新官”款;葵花口盘1件,底刻“官”字款;注壶3件,1件底刻“官”字款;碗2件,1件底刻“新官”字款;杯托1件,底刻“新官”字款。

6王光尧:《关于越窑瓷器所见“官样”铭的思考——兼释“官”“新官”款的含义》,载《中国古代官窑制度》,紫禁城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