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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半两漫谈(三)——浅谈战秦半两购买力及兑换比值

作者/来源:虞富强发表日期:2018-08-171422

在秦国早期,社会生产力以及商品经济比较落后,无法匹敌于先进的中原地区。底层人民在交易时甚至出现以物易物的现象,到后来献公仿魏制而于秦,孝公商鞅变法,秦国的社会经济才步入正轨。自惠文王初行钱收回铸币权,铸币相对统一,到战国晚期小钱恶钱充斥市场,这种现象恰恰说明惠文以后,秦中央政府统一铸币法令未能执行彻底,政府铸行减重小钱,民间所行恶钱,竞相行用。

然而有学者对此类问题发生存在不同看法,如重十二铢的大半两对于民间集市小额交易时,币值显的过大,于是民间纷纷私铸各式小半两,以做调节。个人认为在战国时期的秦国应该发生过这种情况,属于二等制货币范畴。秦代早期一律禁止民间私铸,民间私铸发生于政府减重小钱以后。虽然二等制在战秦早期的一珠重一两系列,半圜钱中得以体现,在战秦早中后期通行的半两钱有无二等制,他们的币值是否相等,虽史无记载,确实值得探讨。



战国晚期,小钱恶钱充斥市场,政府强令官铸小钱与大中型半两夹杂使用,即一枚十二铢重半两或等于两枚六铢重半两,或等于三枚四铢重半两。如同时期赵魏韩三晋地区均有大小不同币值的方足布,尖足布与釿布,齐也有大小各等的益化钱,当秦国百姓与邻国百姓在边界地区交易时,两国货币大小钱可以对等兑换,所以不能排除这种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秦国商品经济起步较晚,早期的实物货币除珠玉贝化外,稍晚还有“以布为币”的现象发生,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战国晚期记年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秦简,其中出土的《金布律》规定一布规格长八尺,宽二尺五寸,可值11枚半两大钱,合格的布和半两钱具有相同价值,布币成为铸币外另一种重要交易手段。然而实际发挥货币的流通,作为货币价值尺度依旧是半两钱,以半两钱为主依然是当时经济改革的需要。而战国晚期上承早中期下启秦代时期,是一个传承时期,所以选择这个时期段对研究战秦及秦代时期的经济有诸多帮助。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以黄金为上币,但是不参与流通,具有贮备货币功能,根据此批秦简,相关学者推算出黄金一斤值5760枚半两钱。

关于半两购买力,相关学者根据《金布律》考证得出,一枚半两钱可买一条缰绳,一份祭司供品,可买盐合今的0.21千克,可买麻布合今0.2米,一枚半两可兑换黄金0.16铢合今0.1g左右,二百五十钱可购得一头活猪或活羊。根据云梦秦简《司空律》记载,秦国官方粮价禾粟一石值30枚半两钱,秦制商鞅量1石相当于120斤左右,一枚半两可以买到4斤粟米,一个普通劳动力一天收入可得8枚半两钱,这样算来,如果一个劳动力只养活自己,尚且充足,也许还能有酒有肉,如果养活一家妻儿老小,估计最多只能解决温饱,可以想象古代劳动人民生活之艰难。



秦国半两钱与临近国家货币兑换也有一定比率,据相关学者考证,3枚半两等于4枚齐国益化钱的价值,而齐1枚刀化值20朋贝化,就是200枚海贝,约等于40枚无文铜贝。齐晚期1枚益化等于1枚刀化,秦早期半圜钱相当于半釿价值,圜钱改铸半两后,1枚半两大约与1枚半釿布 币值相等,一釿布可兑换2枚半两钱,三晋地区的尖足布,方足布,锐角布,桥足布等等都采用二等制,即类似于小平和折二的比值,如安阳方足布大型(指的是一釿重),等于2枚小安阳和半两的价值。我们大约可以推算和计算出在战国晚期,3半两=3半釿布(小方足布尖足布)=4齐益化=4齐刀化=800海贝=40无文铜贝,1枚半两相当于266枚贝化的价值。

?战国末年,秦国辖区币制已然相当混乱,有些地区秦钱与当地旧币混杂流通,市场上小钱恶钱泛滥,禁而不止,这种情况极易造成市场混乱,有碍于社会经济发展,更而不利于秦国加强中央集权。所以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不仅车同轨,书同文,更是下决心整顿全国货币制度,禁止民间私铸,不过遗憾的是允许郡县自铸,致使钱文版式不一,滥竽充数者不在少数,为后期的减重半两及私铸半两埋下了隐患。